期刊正文


课堂教学厚植核心素养

 

【作者】 李秀元

【机构】 湖北省武穴市实验高级中学

【摘要】

【关键词】
【正文】

——从一道数列不等式的证明谈起

  摘 要:从数学运算开始,对一道数列不等式的证明问题进行剖析,进而寻求理想证明方法,展示核心素养培养的基本途径.
  关键词:数列;不等式;放缩;数学运算;逻辑推理
  数学课程标准(2017年版)指出:“数学学科核心素养是数学课程目标的集中体现,是具有数学基本特征的思维品质、关键能力以及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综合体现,是在数学学习和应用的过程中逐步形成和发展的”.后者体现了数学学科核心素养特有的养成性、阶段性和发展性.因此,需要教师自觉地在教学中,结合具体的教学内容,遵循规律,落实目标.下面以一道数列不等式的证明为例,谈谈课堂如何落实数学学科核心素养的培养.
  先摘录试题如下:
  已知数列{an}中,an=■,Sn为(an)的前n项的和,证明Sn<■.
  分析:这是一道以数列为载体,以求和为方向,以不等式放缩为目标的证明问题.数列求和方法无非是公式求和、倒序相加求和、错位相减求和、裂项相消求和等.基于数列的通项公式,直接求和是不可能的,考虑到所证不等式右边为常数,裂项相消(将二次分式向一次分式过渡)和不等式放缩成为一种可能.
  1.选准方向,将计算进行到底
  师:数列的项为正数,故和会越加越大,目标式说明,和再大也大不过■.根据上面分析,本题考虑应用裂项相消法.从结构来看,应该对项放大,常用的裂项相消法该选什么?
  生:一般地,我们有■<■=■-■(n≥2).
  设计意图:由学生自己选择放缩公式,考验学生的逻辑判断能力和数学积累.这个放缩公式,既符合所证不等式的结构特点(放大),又将分母二次式降为一次式,更客观的是得到相邻整数的倒数差,是非常适合裂项相消的.但能不能实现问题的求解,必须算一算.
  师生共同完成下面的计算.
  当n=1时,S1=1<■,不等式成立;
  当n≥2时,S2<1+(1-■)+(■-■)+L+(■-■)
        =2-■<2,不等式不成立,;
  师:这是怎么回事?难道我们选择的放缩公式不恰当?
  生:好像是放多了,因为S2=1+■<■,不等式成立.可以考虑从第三项开始放大.
  当n≥3时,Sn<1+■+(■-■)+L+(■-■)
        =■-■<■,不等式不成立,但S3=■<■和式上限在缩小,而,不S3=■<■等式也是成立的;
  当n≥4时,Sn<1+■+■+(■-■)+L+(■-■)
        =■-■<■,不等式不成立,但S4=■<■,不等式成立;
  当n≥5时,Sn<1+■+■+■+(■-■)+L+(■-■)
        =■-■<■,不等式不成立,但S5=■<■,不等式成立;
  当n≥6时,Sn<1+■+■+■+■+(■-■)+L+(■-■)
        =■-■<■<,■不等式成立.
  因此,Sn<■对任意的n∈N*恒成立.
  评析:放缩模型是大家非常熟悉的,但从上面的计算过程可以看出,证明并不是一帆风顺(也许我们内心更希望一步到位).如果直接从第二项开始放大,每项都放大一点,聚少成多,结果就溢出了我们的目标.因此,需要调整放大的项.第二项开始不行,就从第三项开始,再不行,就从第四项开始,结果直到从第六项开始,我们才得到想要的结果.这一过程,始终在计算、比较,在不断否定中前行,最终顺利实现目标.没有计算之前,我们并不清楚究竟该从哪一项开始放大,计算就是为证明探路.这个探路过程需要学生全程参与,“通过运算促进数学思维发展,形成规范化思考问题的品质,养成一丝不苟、严谨求实的科学精神”,这正是数学运算核心素养的教育价值体现.学生在教师的引导下,始终抓住两个问题:结果溢出是不是方向错误?结果溢出后该怎么办?有思有算,才能真正实现数学运算核心素养的培养与训练.
  2.调整方向,在比较中统一
  师:上面的证明过程,选用了基本的放缩模型,但美中不足的是,计算过多,而且从第六项开始放缩,虽然证明了不等式,但放大后的结果与不等式右边(和式上限)有一定的差距.有没有可以减少计算过程的方式呢?在放大的过程中,我们发现是个变量,能不能考虑增量为常数的情形呢?
  生:一般地,我们还有■<■=■(■-■)(n≥2).
  当n≥2时,Sn<1+■(1-■)+■(■-■)+■(■-■)+■+L+■(■-■)
       =1+■(1-■+■-■+L+■-■)
       =1+■(1+■■-■)
       =■-■(■+■)<■,不等式不成立;
  当时,n≥3时,Sn<1+■+■(■-■)+■(■-■)+■+L+■(■-■)
       =■+■(■-■+■-■+L+■-■)
       =■+■(■+■-■-■)
       =■-■(■+■)<■,不等式成立,证毕.
  师:显然,这种放缩法比第一种好.虽然没有利用到相邻项的相消,但证明(计算)过程明显比第一种要少,我们只用了2步,而且直接得到所要的和式上限.两者比较你能发现什么?
  生:越接近n2的放缩效果越好,此时放大的量比较少.
  师:这种方式能不能加强,使得证明过程一步完成呢?
  生:可以尝试用■<■=2(■-■)(n≥2)来放缩.
  当n≥2时,Sn<1+2(■-■)+2(■-■)+L+2(■-■)
       =1+2(■-■+■-■+L+■-■)
       =1+2(■-■)=■-■)<■,不等式成立.
  师:目的实现了,但问题也来了.这种放缩是巧合吗?为什么不选用■<■或其他的形式呢?能不能从一般性上考虑问题?
  设■<■=■(■-■(n≥2,k≥1).
  在裂项相消求和时,我们最希望看到什么呢?
  生:当然是希望分数的分母成为“相邻”的数,这样的消去是最有利的.
  师:当nk+1成为nk-1的后一项,即nk+1=k(n+1)-1时,k=2,此时Sn<1+■(■-■)<■=■.这样,既解释了选用■<■(n≥2)放缩的巧合性,也说明和式上限选用的依据.如果裂项相消是间隔相消,如nk+1=(n+2)k-1,则k=1,此时和式的上限为■,比■略大一点.
  综合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发现,本题证明方式有一定的技巧性.一是目标(上限)是否直达的问题,放多了容易放弃证明;二是放缩式的选择,不同的方式对结果是有影响的.整个证明过程,对学生逻辑推理能力是一大考验.无论是第一种放缩方式,还是第二种放缩方式,都有可能因能力不足而选择放弃.至于说为什么选择■为上限,一是数字更简单,二是根据级数:1+■+■+L+■+L=■,可以发现■比■更接近于■
  3.一点思考
  通过对试题的深入分析与演算,洞悉试题背后的东西,知其源,也要知其所以然.这样的教学活动,比直接告之学生试题该怎么做要强一百倍,后者如果学生没有积累与巩固,要不了多久就忘了,这恐怕也是产生“试题讲了无数遍,越考越不会”这样抱怨的根源.对于一般学生而言,是记不了那么多技巧的.调动学生课堂参与的积极性,该放手的要放手(比如计算),该引导的一定要设置台阶,循循善诱,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把核心素养培养落到实处,使学生学有所获,做有所得.
  参考文献:
  [1]人教社课程教材研究所.数学4(必修)[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7年第3版.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普通高中数学课程标准:2017年版[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18年1月第1版.
  [3]史宁中,王尚志. 普通高中数学课程标准(2017年版)解读 [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年5月第1版.
  本文是2018年度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在高中校本资源库建设中渗透学科核心素养的研究(JB281)的的阶段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李秀元,中学数学高级教师,黄冈名师.在《数学通讯》《中学数学教学参考》《中学数学》《数学教学通讯》等杂志发表数学研究文章30余篇.

  • 【发布时间】2020/12/5 22:5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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