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中小学佛系教育行为负面影响的的几个问题
【关键词】 ;
【正文】 中小学佛系教育行为,是产生负面影响的消极教育教学行为。它违反严谨治学的基本规律,不利于学生的培养成长,不利于教育教学质量的保证和提高。解决这个问题,需要政府法规制度、学校管理和教师作为几个方面努力。对于中小学学校和教师来说,摈弃佛系教育行为,需要科学地认识和处理好严格管理与善于管理的关系,化消极被动为积极主动,才能取得良好的教育教学效果。
近几年,佛系教师、佛系教育行为引起社会各界广为关注。佛系教育并没有统一概念,也不应夸大为教师教育的主流现象。佛系教育行为事出有因。既有其深刻、复杂的社会原因,也包括教师个体的原因。佛系教育行为的表现多样化,但其消极无为倾向毋庸讳言。其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放弃严格的管理,违反“严师高徒”、“严谨治学”的教育规律,学风佛化,势必导致教学个体甚至整体性质量下降。这对学生不利,对提高班级和学校教育质量不利。因此,必须认真分析和对待。
作为一个时期的重要的社会现象,佛系教育行为之所以在一段时间广为流行,主要原因在于以下几点。首先,长期以来中小学职称评定职数有限。以发表论文为基本标准,再加上复杂的人际关系,为数不少的教师认为不管怎么努力都白搭,于是就放弃积极追求,佛系行为逐渐流行。其次,学生管理的难度。班级学生素质参差不齐,有的学生特别难管,家长又不配合支持,学校领导甚至政府教育主管部门调和稀泥,不敢理直气壮地支持严格管理、认真负责的教师,有的教师就认为惹不起,还躲不起,于是就趋向佛系行为。其三,教育价值观理解的异化和表面化。严师出高徒,严谨治学,是千百年来被证明行之有效的古训。只是现代教育理念强调教师主导与学生自主结合。但学生主体作用被夸大,弱化甚至放弃教师主导。实际上,大多数中小学生没有自主、自治、自我管理的习惯和素养。绝对化的学生自主论,脱离现实,并不利于学生的健康成长。
总而言之,佛系教育行为,既有社会制度及其执行的原因,也有教育价值理念异化、绝对化理解的原因。应该有针对性的解决。
其解决思路,可归结为:
第一,法规层面:调整和改革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评定制度
长期固化的以论文为核心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评定制度积弊甚多。这是佛系教育行为制度性原因之一。必须改革和调整。中小学教师评定职称的基本标准由论文重心向年功重心转移势在必行。 教育部认识到该问题的必要性。2021年11月29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的评定,与论文、课题研究、荣誉证书脱钩,与评审制脱钩。中小学初级职务和中级职务不受岗位比例限制,根据教师履行职务的年限和要求晋升。高级职务即副高和正高级教师仍实行评审制。但依据教师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二十三条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科学、合理制定中小学岗位设置指导意见。中小学副高级以上岗位设置应当平衡考虑教师的学科教学能力和师德育人能力。”就是说,副高级以上岗位的“比例”“指标”也不会再像过去达到固定比例后,就不再投放指标,而是改为“平衡考虑教师的学科教学能力和师德育人能力”情况投放指标。
制度、政策层面已经明确,接下来主要是如何执行的问题。
第二,在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基础上,提出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
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禁止体罚学生,《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都有明确规定。但是,在教育实践中,片面理解该法律规定,出现教育教学管理缩手缩脚,不敢进行严格教学管理的佛系现象。由于不能区分禁止体罚与严格管理的界限,为数不少的教师对班级“刺头”扰乱教学秩序的现象,无可奈何,无计可施。所信奉的信条是:我管了,也说了,尽力了,愿意听就听,不愿意听拉倒。这必然导致整个班级教学秩序混乱。出现这种现象,不能完全归结为教师不作为,或不充分作为。在法律制度方面,必须区分“体罚”和“惩戒”。
既要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禁止体罚学生,但是,也要维护教师教育教学管理的合法权益,必要惩戒权回归教师。鲜明地禁止体罚行为,同时鲜明地维护“惩戒”行为。教育不能没有“惩戒”。关于这一点,教育部自2021年3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对教育惩戒的概念进行了定义,明确必要的教育惩戒。这对消除教师消极的佛系管理行为,主动严格管理,提供了法律层面的支持。
第三,管理层面:建立健全科学的教职员工评价制度,解决“不作为”、“慢作为”、“弱作为”的现象
对教师教学行为和管理行为的评价,涉及两种倾向:“乱作为”和“不作为”。所谓“乱作为”,就是不应作为而放任或胡乱作为,违法乱纪。比如不该体罚学生而体罚学生,就属于乱作为。所谓“不作为”,就是应该作为而不作为。比如应该严格履行职责,严格管理,而消极作为或干脆不作为。
重点应放到“不作为”。即不行使法律赋予的管理权、惩戒权,管理松懈。对班级乱象,好人主义,八面光滑,听之任之,敷衍塞则。
“不作为”。一是表现在教学上的佛系,导致班级成绩整体下滑;二是表现在学生管理上的佛系,班级管理秩序混乱,不能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学生、家长意见普遍很大。三是也表现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领导上的佛系。对教学管理、学生管理的乱象,不敢坚持原则,欺软怕硬,有了问题,推诿扯皮,上推下卸,让基层和老师去承担。
第四,学校和教师层面:应把“严格管理”与“善于管理”高度结合起来
严格管理、避免佛系,不能含糊。这是教育教学基本规律所要求的。要做到“教书育人”,就要严格管理、认真管理。舍此,必然严重影响教学质量,对学生不利。
但是,“严格管理”,不等于简单生硬管理。而是要善于管理。
所谓“善于管理”,就是要遵循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去管理。
首先,要搞好调查研究,摸清底数。对于“刺头学生”的情况,通过对本人、家长、同学等方面做好全面调查、了解。比如:刺头是偶尔行为,还是一贯如此;是气质性格活泼好动,还是自律性、自我约束甚至道德法治素质差;是家长糊涂纵容,还是学习跟不上破罐破摔;是单个人“刺头”,还是群体“刺头”;是青春期原因刺头,还是非青春期原因刺头。是否与学校的管理制度不科学、学生用脚投票有关。解决问题的前提是了解问题。不了解问题,或只是表面化、片面化地了解问题,问题就很难解决,也达不到严格管理的目的。
其次,要做好过细的思想沟通和教育。思想政治工作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学生教育管理也不例外。实践证明大量问题属于思想认识范畴,是认识而不是实际问题所导致。思想教育该怎样进行?思想教育有其特殊的规律。比如思想教育讲究“疏导”。就是通过讲事实,摆道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来化解焦虑与矛盾。做思想转化工作还要有足够的耐心。转变人的思想认识,是个长期和反复的过程。不能企图通过一次谈话,就能解决一切问题。尤其现在网络世界流行、开放的情况下,更要因势利导,反复地、从不同角度、运用不同的方式来帮助学生分析和引导。
其三,实事求是地解决实际性问题。有些问题的产生,是不能单纯归结为心理认知和思想认识的。而是由实实在在的现实问题引起的。单纯说教不行,需要解决实际问题。比如:学生的抑郁症、强迫症,焦虑失眠,就要通过心理健康调适甚至休学治疗来解决;再比如:一个班学生学习成绩差距大,尤其是现在为达到教育公平而实行抽签入学制度后更是如此。这就需要班主任与任课教师沟通,区分高中低几种层次的学习情况,来合理安排教学。又比如:学校教学管理制度和安排不科学。表现在课间休息、学生座次、学生评优、教室通风炎热。还有其它一些实际问题。比如学生早恋、父母亲离异、社会上坏人教唆、家庭经济困难等。
有的实际问题,班主任或任课教师能够解决;但是有的问题,班主任或任课教师是无条件和权限来解决的。但是当事人应及时把有关情况向学校领导和主管部门反映协调解决。
总之,矫正佛系教育行为,需要扎扎实实做事,力戒大哄大闹、形式主义。与其看做了什么,倒不如看做的怎样。
参考文献:
[1]罗刚淮.教师当告别“佛系”[J].教学与管理,2020,(5)
[2]李冰玉.?告别“佛系” 走向“狼道”——教师队伍建设心理助推策略 《教学月刊:小学版(综合)》2019,(9)
[3]赵福江,刘京翠.我国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现状问卷调查与分析[J];教育科学研究;2018(11)
近几年,佛系教师、佛系教育行为引起社会各界广为关注。佛系教育并没有统一概念,也不应夸大为教师教育的主流现象。佛系教育行为事出有因。既有其深刻、复杂的社会原因,也包括教师个体的原因。佛系教育行为的表现多样化,但其消极无为倾向毋庸讳言。其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放弃严格的管理,违反“严师高徒”、“严谨治学”的教育规律,学风佛化,势必导致教学个体甚至整体性质量下降。这对学生不利,对提高班级和学校教育质量不利。因此,必须认真分析和对待。
作为一个时期的重要的社会现象,佛系教育行为之所以在一段时间广为流行,主要原因在于以下几点。首先,长期以来中小学职称评定职数有限。以发表论文为基本标准,再加上复杂的人际关系,为数不少的教师认为不管怎么努力都白搭,于是就放弃积极追求,佛系行为逐渐流行。其次,学生管理的难度。班级学生素质参差不齐,有的学生特别难管,家长又不配合支持,学校领导甚至政府教育主管部门调和稀泥,不敢理直气壮地支持严格管理、认真负责的教师,有的教师就认为惹不起,还躲不起,于是就趋向佛系行为。其三,教育价值观理解的异化和表面化。严师出高徒,严谨治学,是千百年来被证明行之有效的古训。只是现代教育理念强调教师主导与学生自主结合。但学生主体作用被夸大,弱化甚至放弃教师主导。实际上,大多数中小学生没有自主、自治、自我管理的习惯和素养。绝对化的学生自主论,脱离现实,并不利于学生的健康成长。
总而言之,佛系教育行为,既有社会制度及其执行的原因,也有教育价值理念异化、绝对化理解的原因。应该有针对性的解决。
其解决思路,可归结为:
第一,法规层面:调整和改革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评定制度
长期固化的以论文为核心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评定制度积弊甚多。这是佛系教育行为制度性原因之一。必须改革和调整。中小学教师评定职称的基本标准由论文重心向年功重心转移势在必行。 教育部认识到该问题的必要性。2021年11月29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的评定,与论文、课题研究、荣誉证书脱钩,与评审制脱钩。中小学初级职务和中级职务不受岗位比例限制,根据教师履行职务的年限和要求晋升。高级职务即副高和正高级教师仍实行评审制。但依据教师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二十三条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科学、合理制定中小学岗位设置指导意见。中小学副高级以上岗位设置应当平衡考虑教师的学科教学能力和师德育人能力。”就是说,副高级以上岗位的“比例”“指标”也不会再像过去达到固定比例后,就不再投放指标,而是改为“平衡考虑教师的学科教学能力和师德育人能力”情况投放指标。
制度、政策层面已经明确,接下来主要是如何执行的问题。
第二,在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基础上,提出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
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禁止体罚学生,《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都有明确规定。但是,在教育实践中,片面理解该法律规定,出现教育教学管理缩手缩脚,不敢进行严格教学管理的佛系现象。由于不能区分禁止体罚与严格管理的界限,为数不少的教师对班级“刺头”扰乱教学秩序的现象,无可奈何,无计可施。所信奉的信条是:我管了,也说了,尽力了,愿意听就听,不愿意听拉倒。这必然导致整个班级教学秩序混乱。出现这种现象,不能完全归结为教师不作为,或不充分作为。在法律制度方面,必须区分“体罚”和“惩戒”。
既要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禁止体罚学生,但是,也要维护教师教育教学管理的合法权益,必要惩戒权回归教师。鲜明地禁止体罚行为,同时鲜明地维护“惩戒”行为。教育不能没有“惩戒”。关于这一点,教育部自2021年3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对教育惩戒的概念进行了定义,明确必要的教育惩戒。这对消除教师消极的佛系管理行为,主动严格管理,提供了法律层面的支持。
第三,管理层面:建立健全科学的教职员工评价制度,解决“不作为”、“慢作为”、“弱作为”的现象
对教师教学行为和管理行为的评价,涉及两种倾向:“乱作为”和“不作为”。所谓“乱作为”,就是不应作为而放任或胡乱作为,违法乱纪。比如不该体罚学生而体罚学生,就属于乱作为。所谓“不作为”,就是应该作为而不作为。比如应该严格履行职责,严格管理,而消极作为或干脆不作为。
重点应放到“不作为”。即不行使法律赋予的管理权、惩戒权,管理松懈。对班级乱象,好人主义,八面光滑,听之任之,敷衍塞则。
“不作为”。一是表现在教学上的佛系,导致班级成绩整体下滑;二是表现在学生管理上的佛系,班级管理秩序混乱,不能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学生、家长意见普遍很大。三是也表现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领导上的佛系。对教学管理、学生管理的乱象,不敢坚持原则,欺软怕硬,有了问题,推诿扯皮,上推下卸,让基层和老师去承担。
第四,学校和教师层面:应把“严格管理”与“善于管理”高度结合起来
严格管理、避免佛系,不能含糊。这是教育教学基本规律所要求的。要做到“教书育人”,就要严格管理、认真管理。舍此,必然严重影响教学质量,对学生不利。
但是,“严格管理”,不等于简单生硬管理。而是要善于管理。
所谓“善于管理”,就是要遵循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去管理。
首先,要搞好调查研究,摸清底数。对于“刺头学生”的情况,通过对本人、家长、同学等方面做好全面调查、了解。比如:刺头是偶尔行为,还是一贯如此;是气质性格活泼好动,还是自律性、自我约束甚至道德法治素质差;是家长糊涂纵容,还是学习跟不上破罐破摔;是单个人“刺头”,还是群体“刺头”;是青春期原因刺头,还是非青春期原因刺头。是否与学校的管理制度不科学、学生用脚投票有关。解决问题的前提是了解问题。不了解问题,或只是表面化、片面化地了解问题,问题就很难解决,也达不到严格管理的目的。
其次,要做好过细的思想沟通和教育。思想政治工作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学生教育管理也不例外。实践证明大量问题属于思想认识范畴,是认识而不是实际问题所导致。思想教育该怎样进行?思想教育有其特殊的规律。比如思想教育讲究“疏导”。就是通过讲事实,摆道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来化解焦虑与矛盾。做思想转化工作还要有足够的耐心。转变人的思想认识,是个长期和反复的过程。不能企图通过一次谈话,就能解决一切问题。尤其现在网络世界流行、开放的情况下,更要因势利导,反复地、从不同角度、运用不同的方式来帮助学生分析和引导。
其三,实事求是地解决实际性问题。有些问题的产生,是不能单纯归结为心理认知和思想认识的。而是由实实在在的现实问题引起的。单纯说教不行,需要解决实际问题。比如:学生的抑郁症、强迫症,焦虑失眠,就要通过心理健康调适甚至休学治疗来解决;再比如:一个班学生学习成绩差距大,尤其是现在为达到教育公平而实行抽签入学制度后更是如此。这就需要班主任与任课教师沟通,区分高中低几种层次的学习情况,来合理安排教学。又比如:学校教学管理制度和安排不科学。表现在课间休息、学生座次、学生评优、教室通风炎热。还有其它一些实际问题。比如学生早恋、父母亲离异、社会上坏人教唆、家庭经济困难等。
有的实际问题,班主任或任课教师能够解决;但是有的问题,班主任或任课教师是无条件和权限来解决的。但是当事人应及时把有关情况向学校领导和主管部门反映协调解决。
总之,矫正佛系教育行为,需要扎扎实实做事,力戒大哄大闹、形式主义。与其看做了什么,倒不如看做的怎样。
参考文献:
[1]罗刚淮.教师当告别“佛系”[J].教学与管理,2020,(5)
[2]李冰玉.?告别“佛系” 走向“狼道”——教师队伍建设心理助推策略 《教学月刊:小学版(综合)》2019,(9)
[3]赵福江,刘京翠.我国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现状问卷调查与分析[J];教育科学研究;2018(11)
- 【发布时间】2022/8/16 11:3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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