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度融入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路径探析
【关键词】 ;
【正文】 摘 要:如何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更深程度的融合,是《道德与法治》课程改革面临的现实问题。在必要性层面分析的基础上,提出要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的深度融合,应通过适度增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容,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多元文化的理性融合;课程实施上吸收借鉴传统教育恰切的教育原则、教育方法等,提高课程实施的实效性;完善对小学《道德与法治》传统文化教育的评价等途径实现。
关键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道德与法治》课程;传统教育
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标准指出:民族观念和创新能力是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标志,要对青少年学生进行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体系的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根基,也是培养学生民族观念取之不竭的丰富源泉。如何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道德与法治》课程表面的浅层次的融合到技术上的深层次的融合是本文拟要分析探讨的问题。
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深度融合的必然要求
作为道德教育的核心课程,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民族精神过程中具有独特的作用。而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的性质、内容及其实施过程中,都蕴含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道德与法治》课程深度融合的必然要求。
(一)课程性质具有民族性和本土性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历史长河中,中华民族形成了伟大的民族精神和优秀的传统文化,这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长盛不衰的文化基因,也是中华民族在世界文化激荡中站稳脚跟的坚实基础。小学《道德与法治》这门课程的目标是培养能尽快适应并引领当代社会生活的公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度融入这门课程,成为课程的灵魂和脉络,才能更好地实现其目标和宗旨,亦即小学《道德与法治》这门课程必然具有民族性。又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各地民众风俗习惯、思维方式、意识形态又有差异,课程必然也具有本土性。
(二)课程内容是多元文化的有机融合
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的民族性决定了其课程内容必然主要是中华民族文化的“选择性呈现”。中华民族文化既包括中国古代文化,也包括中国现代文化,同时为了开阔学生的文化视野,加深学生对中华民族文化内涵的理解和把握,课程内容还要适宜地安排国外古现代文化,总之,课程内容必然是多元文化的有机融合。中华民族绵延数千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我们的根基,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的培养目标决定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这门课程的灵魂和脉络。
(三)课程实践是重构学生的精神世界和生活
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一个综合的历史任务,不仅仅需要物质文明的大发展,还需要民族精神文明的高度发展,儿童时期是生物学意义上的人向社会学意义上有民族文明素养的人转变的关键期。通过学习小学《道德与法治》这门课程能够使儿童了解、掌握日常生活常识、技能,习得生活规则规范。课程实施的本质要求是提供一些环境,儿童在这些环境里自主地建构自己的精神世界,选择自己的生活。
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深度融合的路径探析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小学《道德与法治》的融合是一个历史发展的动态过程,受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教育政策等多因素的影响,二者的融合程度是变化的。当前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与小学《道德与法治》的融合存在有待提升的空间。要实现二者的深度融合,必须要做前瞻性的规划,才能更好地使《道德与法治》教育功能实现本质的回归。
(一)在内容的编排上,适度增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容,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多元文化的理性融合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体现着中华民族世世代代在生产生活中形成和传承的价值观念、思维方式、行为特征等,因此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不可避免地成为《道德与法治》课程内容的一部分。优秀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有待进一步深入挖掘,选取的内容要考虑学生的年龄特征、心理特点、知识水平,依据现代标准,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例如:在学生的日常生活这一部分内容中,可以选取《弟子规》的部分内容,因为《弟子规》的一些内容注重生活细节,对学生的实际生活指导性非常强,如“出必告 反必面”、“亲有过 谏使更 怡吾色 柔吾声”、“用人物,需明求,借人物,及时还,后有急,借不难,人借物,有勿悭”、“事勿忙,忙多错,勿畏难,勿轻略”、“闻誉恐,闻过欣”等;再比如在引导学生要善于向别人学习时,可以选取《增广贤文》中的语句如“三人同行,必有吾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等等。选取的内容可以结合着现代标准以现代文的形式呈现出来,也可以原文选取,也可以二者结合。原文选取时,选取的内容低年级学生要有注音,高年级学生依据实际情况可以选择注音或者不注音,但是下面一定要附上详细的、通俗易懂的解释。
要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多元文化的理性融合,与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的深度融合,必然地《道德与法治》课程内容要以学生现在生活或将来的生活所需要的人、事、物的形式呈现出来,零散的、肤浅的、琐碎的知识内容要条理、深刻、系统地呈现出来。这些学生熟悉的人、事、物,可能既包涵优秀的民族文化,也包涵优秀的国外文化,也可能仅包涵其中的一种,依据现代标准精心挑选呈现出来,有机地融合在《道德与法治》课程中。
(二)深入挖掘我国优秀传统文化包含的传统教育的精华,课程实施上吸收借鉴传统教育恰切的教育原则、教育形式和方式方法等,提高课程实施的实效性
中华民族历来重视人的德行的养成,尤其重视对儿童的道德品质的培养。历史悠久的中华传统教育在其演变和发展过程中,探索出了很多符合教育规律和儿童心理特点的教育原则、教育形式和方式方法等,值得我们批判性地借鉴、继承和发展。
一是内容形式可以加以借鉴。例如有的教师借鉴《三字经》、《弟子规》的三字韵律和《增广贤文》的七字韵律改编小学《道德与法治》的内容为“买小吃、要推算,保质期限是关键。夏天到、烈日炎,千万莫去戏水玩。陌生人、莫接见,当心上当又受骗。”等;还有的教师借鉴《千字文》四字韵律总结《道德与法治》部分单元内容为“了解情绪,调控情绪,克服消极,保持乐观;”、“传统美德,民族文化,培养弘扬,民族精神”等。这些教师不但把内容改编成朗朗上口的语句,而且自己或者请音乐教师、有特长的学生帮忙把它们改编成童谣、快板、歌曲等形式,在班级中广泛传唱,既容易引起学生的兴趣,又有利于学生的理解、记忆和背诵。很多学生受到启发,自发创作了更多脍炙人口的内容,探索出了更受他们喜欢的学习形式。
二是传统德育的方式方法值得借鉴。其一,重视生活践履的德育方式值得借鉴。中国传统教育重视从生活小事入手,规范行为,践履道德,养成习惯的德育方式。如朱熹在《朱子语录》(卷七)中提出:“小学是事,如事君、事父、事兄、处友等事,只是教他依此规矩做去”。我国传统的私塾教育和家庭教育笃信传统的道德规范,家庭成员及师长言语教育结合身体力行,易激发学生的真知和真情感,使学生自觉践行生活道德规范。以此启示我们:一方面社会大众传播媒介要加强社会风气的积极正向引导,另一方面学校要根据小学《道德与法治》的要求对学生家长、其它教师进行教育和指导,力求使家长和学校教师在日常生活中以及课堂上以身示范,提高《道德与法治》的实效性。其二,中国传统教育中的反省反思、自查的德育教育方式值得借鉴。如明代刘宗周的家塾规定每日晨起必填写“改过格”来实施“考德”课,“改过格”是罗列生活中数百种生活表现并归于“微过”、“隐过”、“显过”、“大过”、“丛过”、“成过”六类之下,由学童根据自己前一日的行为进行圈点。实际上,这是促使儿童自我反省、自我改过的德行检测方法;[1]再比如清代的儒学大师曾国藩在对几个弟弟、子女的教育中,一方面自己很注意反醒自己的做法和效果,并不断改过,另一方面也督促他们进行反思改过。这些启示我们:在小学《道德与法治》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和家长一方面要经常对自己的观念、教育教学方法进行总结和反思,另一方面还要引导儿童养成反思内省的习惯,并教会他们反醒的方法。等等。
(三)结合现实,完善对小学《道德与法治》传统文化教育的评价
首先评价方式要不拘一格。传统的课堂小测验、提问、留书面作业的评价方式固然重要,因为这种方式能够检测出学生的价值观念、道德与法治分析和判断能力,但是还要和其它多样化的评价方式相结合。例如自我评价和他人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于《道德与法治》倡导的传统文化在日常生活践行的实际情况和效果,家长、教师、学生可以自评,师生之间、生生之间、家长和学生、教师之间还要互评。除此之外,还要有教育行政部门的评价,评价可以采用访谈、发放调查问卷、实地观察等形式进行;不仅明察,还要暗察;既对在校生及家长进行调查,还要对已经毕业离校的学生和家长进行追踪调查,评价才能比较全面和客观。
其次评价要促进优秀传统文化不断创新性发展和创造性转化。小学《道德与法治》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薪火相传的过程中,要不断促进传统文化创新性发展和创造性转化,才能适应时代的需求,而评价起导向作用,因此评价要体现这些方面的要求。例如在评价学生学习“诚信”这部分内容的情况时,一方面评价学生是否理解了诚信的内涵以及一般的运用,同时还要评价学生能否在特殊情况下灵活运用,如日常生活中能否防欺骗和防诈骗等。还比如评价课程呈现“见义勇为”这部分内容情况时,是否列举了多种具体的情境,什么情况下见义勇为,怎么勇为;什么情况下要见义智为,怎么智为等等。
总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小学《道德与法治》的深度融合,既可以推动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的改革与发展,又可以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得以更好地传承和创新,二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参考文献:
[1]池小芳.《中国古代小学教育研究》.上海:上海出版社,1998:394
[2](宋)朱熹.朱子全书(第13册)[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
[3]徐梓,王雪梅.蒙学须知[M].太原:山西教育出版社,1991.
[4]李逸安.三字经 百家姓 千字文 弟子规[M].北京:中华书局,2009.
[5]鄢建江.朱熹《小学》道德教育理论研究[M].北京:华龄出版社,2006.
[6]刘余莉.《弟子规》:大道至简[N].中国教育报,2010-7-26(3)
[7]佚名.增广贤文[M].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1999.
[8](宋)李道传.朱子语录[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6.
[9]姚玉琴,卞小利. 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中传统文化的本质回归[J].教学与管理,2019(08):111-114
[10]张淑清. 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实施成效、问题与对策[J].教育理论与实践,2022(26):54-57.
作者简介:李秋玲,女,(1971—)曲阜师范大学教育学院讲师,教育经济与管理硕士,研究方向为教育学原理、教育经济与管理。
关键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道德与法治》课程;传统教育
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标准指出:民族观念和创新能力是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标志,要对青少年学生进行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体系的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根基,也是培养学生民族观念取之不竭的丰富源泉。如何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道德与法治》课程表面的浅层次的融合到技术上的深层次的融合是本文拟要分析探讨的问题。
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深度融合的必然要求
作为道德教育的核心课程,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民族精神过程中具有独特的作用。而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的性质、内容及其实施过程中,都蕴含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道德与法治》课程深度融合的必然要求。
(一)课程性质具有民族性和本土性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历史长河中,中华民族形成了伟大的民族精神和优秀的传统文化,这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长盛不衰的文化基因,也是中华民族在世界文化激荡中站稳脚跟的坚实基础。小学《道德与法治》这门课程的目标是培养能尽快适应并引领当代社会生活的公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度融入这门课程,成为课程的灵魂和脉络,才能更好地实现其目标和宗旨,亦即小学《道德与法治》这门课程必然具有民族性。又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各地民众风俗习惯、思维方式、意识形态又有差异,课程必然也具有本土性。
(二)课程内容是多元文化的有机融合
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的民族性决定了其课程内容必然主要是中华民族文化的“选择性呈现”。中华民族文化既包括中国古代文化,也包括中国现代文化,同时为了开阔学生的文化视野,加深学生对中华民族文化内涵的理解和把握,课程内容还要适宜地安排国外古现代文化,总之,课程内容必然是多元文化的有机融合。中华民族绵延数千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我们的根基,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的培养目标决定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这门课程的灵魂和脉络。
(三)课程实践是重构学生的精神世界和生活
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一个综合的历史任务,不仅仅需要物质文明的大发展,还需要民族精神文明的高度发展,儿童时期是生物学意义上的人向社会学意义上有民族文明素养的人转变的关键期。通过学习小学《道德与法治》这门课程能够使儿童了解、掌握日常生活常识、技能,习得生活规则规范。课程实施的本质要求是提供一些环境,儿童在这些环境里自主地建构自己的精神世界,选择自己的生活。
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深度融合的路径探析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小学《道德与法治》的融合是一个历史发展的动态过程,受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教育政策等多因素的影响,二者的融合程度是变化的。当前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与小学《道德与法治》的融合存在有待提升的空间。要实现二者的深度融合,必须要做前瞻性的规划,才能更好地使《道德与法治》教育功能实现本质的回归。
(一)在内容的编排上,适度增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容,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多元文化的理性融合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体现着中华民族世世代代在生产生活中形成和传承的价值观念、思维方式、行为特征等,因此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不可避免地成为《道德与法治》课程内容的一部分。优秀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有待进一步深入挖掘,选取的内容要考虑学生的年龄特征、心理特点、知识水平,依据现代标准,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例如:在学生的日常生活这一部分内容中,可以选取《弟子规》的部分内容,因为《弟子规》的一些内容注重生活细节,对学生的实际生活指导性非常强,如“出必告 反必面”、“亲有过 谏使更 怡吾色 柔吾声”、“用人物,需明求,借人物,及时还,后有急,借不难,人借物,有勿悭”、“事勿忙,忙多错,勿畏难,勿轻略”、“闻誉恐,闻过欣”等;再比如在引导学生要善于向别人学习时,可以选取《增广贤文》中的语句如“三人同行,必有吾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等等。选取的内容可以结合着现代标准以现代文的形式呈现出来,也可以原文选取,也可以二者结合。原文选取时,选取的内容低年级学生要有注音,高年级学生依据实际情况可以选择注音或者不注音,但是下面一定要附上详细的、通俗易懂的解释。
要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多元文化的理性融合,与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的深度融合,必然地《道德与法治》课程内容要以学生现在生活或将来的生活所需要的人、事、物的形式呈现出来,零散的、肤浅的、琐碎的知识内容要条理、深刻、系统地呈现出来。这些学生熟悉的人、事、物,可能既包涵优秀的民族文化,也包涵优秀的国外文化,也可能仅包涵其中的一种,依据现代标准精心挑选呈现出来,有机地融合在《道德与法治》课程中。
(二)深入挖掘我国优秀传统文化包含的传统教育的精华,课程实施上吸收借鉴传统教育恰切的教育原则、教育形式和方式方法等,提高课程实施的实效性
中华民族历来重视人的德行的养成,尤其重视对儿童的道德品质的培养。历史悠久的中华传统教育在其演变和发展过程中,探索出了很多符合教育规律和儿童心理特点的教育原则、教育形式和方式方法等,值得我们批判性地借鉴、继承和发展。
一是内容形式可以加以借鉴。例如有的教师借鉴《三字经》、《弟子规》的三字韵律和《增广贤文》的七字韵律改编小学《道德与法治》的内容为“买小吃、要推算,保质期限是关键。夏天到、烈日炎,千万莫去戏水玩。陌生人、莫接见,当心上当又受骗。”等;还有的教师借鉴《千字文》四字韵律总结《道德与法治》部分单元内容为“了解情绪,调控情绪,克服消极,保持乐观;”、“传统美德,民族文化,培养弘扬,民族精神”等。这些教师不但把内容改编成朗朗上口的语句,而且自己或者请音乐教师、有特长的学生帮忙把它们改编成童谣、快板、歌曲等形式,在班级中广泛传唱,既容易引起学生的兴趣,又有利于学生的理解、记忆和背诵。很多学生受到启发,自发创作了更多脍炙人口的内容,探索出了更受他们喜欢的学习形式。
二是传统德育的方式方法值得借鉴。其一,重视生活践履的德育方式值得借鉴。中国传统教育重视从生活小事入手,规范行为,践履道德,养成习惯的德育方式。如朱熹在《朱子语录》(卷七)中提出:“小学是事,如事君、事父、事兄、处友等事,只是教他依此规矩做去”。我国传统的私塾教育和家庭教育笃信传统的道德规范,家庭成员及师长言语教育结合身体力行,易激发学生的真知和真情感,使学生自觉践行生活道德规范。以此启示我们:一方面社会大众传播媒介要加强社会风气的积极正向引导,另一方面学校要根据小学《道德与法治》的要求对学生家长、其它教师进行教育和指导,力求使家长和学校教师在日常生活中以及课堂上以身示范,提高《道德与法治》的实效性。其二,中国传统教育中的反省反思、自查的德育教育方式值得借鉴。如明代刘宗周的家塾规定每日晨起必填写“改过格”来实施“考德”课,“改过格”是罗列生活中数百种生活表现并归于“微过”、“隐过”、“显过”、“大过”、“丛过”、“成过”六类之下,由学童根据自己前一日的行为进行圈点。实际上,这是促使儿童自我反省、自我改过的德行检测方法;[1]再比如清代的儒学大师曾国藩在对几个弟弟、子女的教育中,一方面自己很注意反醒自己的做法和效果,并不断改过,另一方面也督促他们进行反思改过。这些启示我们:在小学《道德与法治》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和家长一方面要经常对自己的观念、教育教学方法进行总结和反思,另一方面还要引导儿童养成反思内省的习惯,并教会他们反醒的方法。等等。
(三)结合现实,完善对小学《道德与法治》传统文化教育的评价
首先评价方式要不拘一格。传统的课堂小测验、提问、留书面作业的评价方式固然重要,因为这种方式能够检测出学生的价值观念、道德与法治分析和判断能力,但是还要和其它多样化的评价方式相结合。例如自我评价和他人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于《道德与法治》倡导的传统文化在日常生活践行的实际情况和效果,家长、教师、学生可以自评,师生之间、生生之间、家长和学生、教师之间还要互评。除此之外,还要有教育行政部门的评价,评价可以采用访谈、发放调查问卷、实地观察等形式进行;不仅明察,还要暗察;既对在校生及家长进行调查,还要对已经毕业离校的学生和家长进行追踪调查,评价才能比较全面和客观。
其次评价要促进优秀传统文化不断创新性发展和创造性转化。小学《道德与法治》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薪火相传的过程中,要不断促进传统文化创新性发展和创造性转化,才能适应时代的需求,而评价起导向作用,因此评价要体现这些方面的要求。例如在评价学生学习“诚信”这部分内容的情况时,一方面评价学生是否理解了诚信的内涵以及一般的运用,同时还要评价学生能否在特殊情况下灵活运用,如日常生活中能否防欺骗和防诈骗等。还比如评价课程呈现“见义勇为”这部分内容情况时,是否列举了多种具体的情境,什么情况下见义勇为,怎么勇为;什么情况下要见义智为,怎么智为等等。
总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小学《道德与法治》的深度融合,既可以推动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的改革与发展,又可以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得以更好地传承和创新,二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参考文献:
[1]池小芳.《中国古代小学教育研究》.上海:上海出版社,1998:394
[2](宋)朱熹.朱子全书(第13册)[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
[3]徐梓,王雪梅.蒙学须知[M].太原:山西教育出版社,1991.
[4]李逸安.三字经 百家姓 千字文 弟子规[M].北京:中华书局,2009.
[5]鄢建江.朱熹《小学》道德教育理论研究[M].北京:华龄出版社,2006.
[6]刘余莉.《弟子规》:大道至简[N].中国教育报,2010-7-26(3)
[7]佚名.增广贤文[M].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1999.
[8](宋)李道传.朱子语录[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6.
[9]姚玉琴,卞小利. 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中传统文化的本质回归[J].教学与管理,2019(08):111-114
[10]张淑清. 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实施成效、问题与对策[J].教育理论与实践,2022(26):54-57.
作者简介:李秋玲,女,(1971—)曲阜师范大学教育学院讲师,教育经济与管理硕士,研究方向为教育学原理、教育经济与管理。
- 【发布时间】2022/12/14 10:31:23
- 【点击频次】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