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正文


关于青少年文身整改的研究

 

【作者】 刘 雄

【机构】 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柳嘉职业技术学校

【摘要】

【关键词】
【正文】  文身俗称刺青,是在人单调的皮肤上刻画出理想的画面,以期成为人生的永恒,留住记忆作为人生中最美的图画。其历史悠久,原本并不是坏人的专属标记,更多的是一种表现神秘、魅力和信仰的象征,同时也是一种人体艺术的表现形式,有“巧夺天工所未有”的美誉,对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多元化发展,传递真善美的精神具有一定积极意义。
  一、基本情况
  据不完全统计,中国现有20多万人文身,且近年来呈爆发式增长,受明星和球星影响,其中青少年接受文身的比例显著增加。但由于文身行业体系不健全,官方监管力度不足,导致文身存在许多问题,并不能真正发挥文身其本真的积极意义,甚至严重影响青少年的权益及未来的正常生活。因此文身不规范与日渐低龄化已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
  二、主要问题
  (一)青少年文身问题
  1. 影响教育发展
  据统计,在宜宾市某中职学校今年开学因文身拒收100余人,其中半数曾受过毕业学校警告、留校察看和记过等处分。签保证书入校洗文身(难洗、时间长、过程痛苦、会留下疤痕)20余人。政教处抓住吸烟、买烟6人团伙中有3人存在隐蔽文身。高年级假期文身被劝退3人。临近中小学学校皆存在类似情况,但都没有统一、明确的方法和制度可依,皆多由本校自行管理处置。
  2. 影响成长:
  首先,文身不利于青少年成长,就像烟酒和网吧一样。对于文身的青少年,社会的排斥和歧视是客观存在的,在社会评价上都会给青少年造成一定的心理伤害。其次,青少年特别是未成年人心智不成熟,容易盲从,不仅会给自己造成伤害。影响学业,甚至影响其一生(不能参军等),还容易走上歧路,伤害他人。
  3. 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
  目前,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禁止给青少年文身。当青少年在文身或之后出现问题时,并不能得到及时且有效的权益保护。以江苏宿迁市沐阳检察院关于2017年6月1日以来就章某先后为40余名不特定未成年人文身提供“问题式”服务的刑事案件为例。其中就存在许多问题。一是给未成年人文身。二是未取得相关证件违法给未成年人纹文身和洗文身。三是使用违法有害文身材料。四是行政机关不能直接依法处理,需要通过长时间的逐一举证、质证和辩论等的探索式的研究来办理案件。五是造成未成年人不可挽回的身心上的双重创伤。
  (二)文身行业本身问题
  1. 不合格的文身营业场所:
  文身行业的治理领域存在标准缺失,监管部门不清,监管法律依据不明的状况,使得开店过于容易,没有营业执照、健康证、卫生许可证的文身营业场所层出不穷,他们破坏社会安定,扰乱市场秩序。
  2. 不合格的文身工具:
  文身营业场所使用违规文身工具,致使损伤性操作;采用易被人体吸收的染料,造成肝脏的异常;未及时清洗文身工具,造成细菌病毒等感染,甚至导致顾客染上艾滋病。
  3. 不健康的文身内容:
  文身内容拒绝表现个性、信仰与美的精神,非正能量而成为负能量、传播假恶丑的工具,比如暴力的文字图像,不符合公序良俗的文字图像,错误的社会价值观,甚至反人类的文字图像,更甚有损害国家形象,表现出无知失德、精日叛国等的不健康的文身内容。
  三、建议
  1. 完善文身行业立法,规范领域治理。加强整治力度。严抓文身营业场所的注册流程,对营业执照、健康证和卫生许可证的申请与发放严格把关。从严落实相关惩罚制度,实现纹身行业的规范化与合法化。
  2. 制定出台法律法规禁止青少年文身。并理清行政机关之间的职能定位。有效把控文身行业发展。并建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增加规定公安机关可以给予擅自为青少年文身的从业者拘留、罚款等处罚,构成犯罪的予以立案侦查等配套规定。同时尽快完善青少年违法文身后的保护机制与补救制度,以法律法规为约束,进行法制化管理。
  3. 加大宣传与推广,敦促学校、家庭和社会正面引导,落实外国不良文身风气管控,加强青少年思想教育,注重文化宣传领域的监控管理。营造有利于青少年身心发展的健康、向上的环境氛围,尤其要重点关注不同文化领域可能产生的影响。完善对文学艺术作品的出版审查制度,通过实行影视作品分级制度,禁止文身画面在青少年文艺作品中出现等手段,避免青少年受到误导。同时加强对青少年文身危害性的宣传,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
  4. 采取积极措施帮扶文身的青少年。建立文身清洗爱心帮扶组织,对于已文身的青少年加强帮扶,引导其祛除文身。对因此产生后悔、自卑心理等,以及没有经济实力去实现清洗目的的青少年,我们可以通过建立的组织开展文身清洗爱心帮扶行动,并积极开展心理援助计划帮助其走出内心困境,让他们重新找回健康阳光的精神风貌,步入人生正轨。

  • 【发布时间】2024/5/22 11: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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